Jimmy绝望地叫了一会儿,踢打著那沈重的大铁门,却连狗叫声都没有引来。
许久,Jimmy绝望地继续向前走去。
偌大的旷野上,他孤零零黑影显得异常渺小,艰难地向靠近城镇的地方走去。
**********************
终於,他到了第一户亮著灯的房子前。
门半开著。
一男一女,穿著黑衣服,正在忙碌,他们同时停下来,吃惊地看著他。
他恳求他们让他进去。
他们答应了,房子很小,他看见了床边睡梦中的孩子。
夫妻两个在给明天一户人家的婚礼准备早点。
他在那儿一直呆到了天亮,忍著痛帮他们搅著奶筒。
他们看出他很虚弱,但是他们不能给他任何东西吃。夫妻俩自己,也没有尝一口新鲜的早点。
天终於亮起来,他们告诉他向前走。
“向北走。”
“北,哪边是北呢?”Jimmy惶惑。
女人一跺脚把他领了出去,沿著大路指过去。
“转弯,再转弯,再转一次,”妇人打著手势,带著浓重的口音,Jimmy几乎听不懂她的话,只能从她的手势里揣测意思,“那里有车站。你就可以到你想去的地方了。”
天亮了,他艰难向前走去。终於接近了小镇。
他按照妇人的手势向市镇里走去。很快搞混了如何转弯。
他问路,所有人说话,全是方言,他几乎都听不大懂!天哪!他还是在美国吗?上帝!
狭窄的乡镇公路随著地势起伏,他经过了一个大集市。
Jimmy站在山坡上向下望去,惊呆了!!
那一条街道上,密密麻麻全是黑衣的男人,黑袍的女人!
──那里是摩门教的聚居地!
**********************
Jimmy知道他必须赶紧离开那儿。
作为一个外乡人,他逗留在那里太引人注目了!
谁要他死?!
他想不明白。
是家里吗?
妈妈、Raymond为什麽会打那个电话,到底出了什麽事。他的家里怎麽样了?他的家里人怎麽样了?!
他必须找一个安全的到地方先藏起来,想明白这些事。
或许还有必要躲一阵子!静观其变。
然而,他能藏在哪儿呢?
藏在哪儿,如果那些人真的要杀他,都能把他找出来!
一开始Jimmy想藏进山里,後来想那样反而引人注目,他必须去一座大城市!在人海里把自己先藏起来。
Jimmy回忆著他到过的城市,绝望却再次从心底涌起──几乎每座城市里他都看到过隶属於ML高大的广告牌子。
终於,他想起了一座城市──几乎唯一一座不会出现ML广告牌的城市。
──他跟Thomas在一起时,Thomas提到过:那个城市,根据过去的一个约定,那是座ML,Grant和斯特林奇家族都不会进入的城市。
终於,就在那个清晨,Jimmy搭上车,踏上了去往那座德克萨斯大平原深处的大都市──达拉斯的旅程!
(To be continued……)
终极往事184上
184上
Jimmy藏在那座城市深处,一间普通的小旅馆里,焦虑地等待著消息。
他小心地查看著一周以来,所有西雅图、纽约方面的报纸。但是Jimmy没有看到关於郊外公路上,那两起爆炸或是车祸,或是抢劫的任何消息。
他万分焦虑地等待著。等待著来自ML家族的消息。
他能想像,在现场,警察会看见两句面目全非焦糊的尸体。
或许,尸体烧焦了,护照却只烧了一半;司机身边是那个亚裔女孩子,在自己的车里──他们很容易把他认成自己──如果没有人去追究。
而Eliza,他妈妈,一定会追究!
然後就发现那不是自己
而他自己却一周没有任何消息!
Eliza一定会疯了!一定会来找自己,就是掘地三尺也会把他找出来!会不惜代价追查凶手。
而他也一定会从报上看到蛛丝马迹:华盛顿州警方突然加强警力的表态;ML核心层中谁又从纽约去了西部,他不会看不见。
然而,Jimmy等了一天、两天、五天,一周、两周过去了。他没有看到任何可能的消息!
Jimmy的心完全凉了下来!
没有动静──只有一种可能,那就是家里,Thomas和Eliza,他们知道答案!
所以,他们不会去翻检追寻。
再一周後,Jimmy坐车离开达拉斯,到了远郊外一个小镇,头上紧紧扣著一只灰色的帽子──那是他从没戴过的颜色,在那另一座小镇里,他小心地往家里打了个电话。
他拨了纽约家里,大厅总机中谁都会用到的一部电话,他试著换一种声音说话,告诉对方,他是Jimmy的同学,Jimmy借了他的书。
“他去世了!不久前出车祸去世了,是哪本?”对方彬彬有礼。
Jimmy惊呆了!
他无声地扣掉了电话。
“车祸!去世!”这是来自家里的消息!!
Jimmy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!
他已经死了!!
他已经死了吗?
他家乡的报纸上一定会有消息!
Jimmy返回达拉斯,立刻去图书馆查消息。
“你有身份证吗?”然而,他被拦在了进馆处,一位三十来岁的办事员小姐和气地在镜片後注视著他,“或者……学生证?任何一种证件?”
“呃……我忘带了。”Jimmy犹豫了。像以往跟Jack在一起住酒店没有房间那样,他笑了一下,心存侥幸,希望得到通融。
然而他的笑容第一次没有作用。
办事员小姐同情地看著他。
“那……你带上了再来吧。随时都能进来。”
──Jimmy离开了。
这麽说,家里已经认可他已经死了?!怎麽可能呢?!
Eliza不会再寻找他了?不会再找凶手了?!
妈妈已经抛弃他了?
Jimmy坐在石阶下发了半天呆。忽然想明白了这一点。
再起来时,台阶上一片白晃晃地阳光,让他眼睛一阵酸胀。
**********************
失血後缺乏及时的救治和没有营养的食物,让Jimmy的身体变得很糟糕。
他急遽地瘦了下来,脸色苍白。
现金很快用完了。Jimmy知道无论如何不能动用信用卡。
现在,他必须要先生存下来,才能知道答案。
Jimmy试著找工作。
他试过维修工、在小餐馆里做比Angel还低廉的侍者。
因为没有身份证,每天只能拿几块的薪水,经常性地被辞退,更麻烦地是要躲避移民署的问询。一旦他打工的餐馆或是维修厂被移民署注意,他就要第一个离开那里。
Jimmy早已经离开了小旅馆,在城市深处,那肯雇佣他的小餐馆一带租住了一间低廉的小屋。
把自己的衣服,证件,卡片,身上的东西全都锁进了银行。
他在这个城市慢慢呆了下来。小心地躲避著移民署的警察。
两个月之後,他正在那家小餐馆里端著盘子。
两个穿西装的人走了进来,直奔前台边的老板,“我们接到举报,你这里有收留非法移民。”
刹那间,几双眼睛同时向Jimmy看来。
Jimmy猛地丢下盘子转头就跑。
然而那两个警察死死追著他,他们就在车流里追逐起来。
直到最後,一条死巷的尽头,他们堵住了他。
他们飞快搜了他的身,检查出他至少没有携带武器,没有袭警的意图。
“你的名字。”
“……”Jimmy犹豫了,“Jimmy。”
两个警官严厉注视著他,在美国有上千万人叫这个,“姓呢?!”
Jimmy犹豫了。
“你从哪来?!”警察挟住了他。
Jimmy的眼圈潮了。他转头看著巷子上空的的楼宇。他该说什麽?
“你现在跟我们到移民署走一趟。”
“我叫Jimmy Perry!身份证号……”Jimmy叫了出来。他不能去那个地方!情急之下,他忽然冲口而出。
两个警官愣了一下,疑惑的看著他。
“身份证呢?”Jimmy犹豫了一下,从身上摸出了一张卡。紧张地递了过去。
去银行时,他意外地在腰包里自己信用卡的旁边看见了这个。他把它留在了兜儿里。
但是──他紧张地注视著两个移民署的警官,额头上渗出了汗水。
警官疑惑地瞥了Jimmy一眼,接过了证件,摸出了掌上的终端机,飞快输进了号码。
“你的家庭地址?”他们问道。
Jimmy说了。
“血型。”
“电话。”
警官问了几个基本问题,对著手掌终端上的照片和信息。
“记得把身份证随时带在身上。”他们转身离开了。
街头人流苍茫。
两个移民官说著话走远了,几米外,再次回头看了眼。
Jimmy虚弱地立在刚才的巷子口,呆呆地看著眼前,在他周围,车如流水,行人匆匆。
轻薄的阳光,让风中的街头变得寒冷而哀愁。
**********************
Jimmy立刻去了图书馆,电脑前贪婪地搜索起过去两个月里家乡和纽约报纸的消息。
终於,他在宾州某一天的报纸上看见了自己的消息。
Jimmy飞快地调著电脑,看著电子版报纸上那硕大的日期。
──那是车祸一周後的正式消息。
消息上说,MacLaren家的次子,遭遇车祸抢劫已经死了!当日在家族北部墓地下葬。
──他已经死了。
官方已经证实他已经死了!
一瞬间,痛彻心扉。Jimmy呆呆地看著屏幕。
他知道,不会有人再找他了!
Eliza也不会再要他了。
他已经不必再去探问原因。因为……那就是原因。
忽然之间巨大的空洞,侵入他的肺腑,占据了他的胸腔。
──他已经死了!
曾将,Eliza,和自己的家庭,就是他的一切。
现在,他只是一个巨大的空洞了。
他的生命里,还有什麽可以追寻的?
他以後的道路会去向何方?
以前他知道他会成为谁。
──那麽以後呢?
他将为什麽活著?
他又会成为谁?
他的生命从哪来到哪去?
Jimmy茫然不知。
一真眩晕!
Jimmy摇晃著站起来,推上椅子,茫然地向外走去。
出门时,Jimmy苍白的脸色,凄厉的眼神,让那图书馆的办事员小姐惊讶地瞥了他一眼。
那空洞从那一天开始,越来越大,慢慢地吞噬他的身体,甚至渐渐让他感觉连四肢里也像竹节动物一般一片空洞
Jack已经死了!
没有人会在要他了,或是需要他了。
贫血让Jimmy再次头晕目眩。
那餐馆的钱他还没拿。口袋里已经没有一分钱,晚饭不知道在哪。
一瞬间,他很想就这样死去。
Jimmy从图书馆回来,有三天没有出门,几乎没有吃东西。
但是他还年轻,他还没满19岁。
他的身体任凭他折磨,却拒绝衰败和死亡。
三天後,Jimmy再次出了门,在生物本能地驱动下去寻找一个机会,好填饱自己的肚子。
苍茫的街头,人流汹涌。
虚弱的Jimmy艰难地向前走去。
像那句世人皆知的话。To be ,or not to be-that is the question。
如果这样死去,他年轻的机体心有不甘。
但是当他全部生存的根基一夜之间被人抽走,他又到哪里再去去寻找一个生存的理由?!
他只能,用他的余生,慢慢地找寻……
(To be continued……)
终极往事184下
184下
有了证件,Jimmy陆续找到几份工作,然而又陆续离开了。
──几乎没有一个工作能够长久。
大部分时候,因为他那带著污点的履历。
比如,他做过保安,那家公司正需要人手,然而在试用期过後,需要提交犯罪记录时,Jimmy只能偷偷离开了。
有的时候是因为事端,还有的时候原因莫名其妙,甚至是因为骚扰或打架。
在餐馆里,他要忍受醉酒顾客的欺侮,有时那欺侮是公开的,甚至是洗手间里的骚扰。而一旦有人发脾气,他只能没有理由的被勒令道歉和离开。
大约两个月後後,Jimmy终於找到了一份超市的工作。
那个头目对他的印象不错,尿检等完毕,没有拿到他的犯罪记录,就让他上班了!
那是Jimmy在达拉斯干得最长的工作──他在那儿干了三个半月。
第三个月的某一个周一,是个Jimmy不会忘记的日子。
下午换班之後,一个员工丢了急用的200美金。争吵之後,有人报了警。
**********************
警署里,当时在场的几名员工被分开单独隔离在几间问讯室内,准备接受问讯。出具证词之後他们就可以回去上班了。
Jimmy也在他那份证明上签完字,递了上去。
面前的警察接过来漫不经心地出去了。一个小案子。他们没有多大兴致。
Jimmy呆在座位上坦然地等待著结果。
几分锺後,问讯室的门开了,Jimmy吃惊地看见四个警察手持警棍气势汹汹地扑了过来。
“钱放在哪儿了?!”他们逼视著他……
Jimmy惊呆了。
他吃惊地看著他们。
“他妈的!!问你在哪儿呢?!!”一个警察怒吼了一句,警棍落在了Jimmy面前的桌子上。核实资料,他们立刻发现了他的案底。
Jimmy愣了下,呆呆地看著桌子上警棍刚才落过的地方。
“我……没拿。”Jimmy颤抖著回答,剧烈地喘息起来。
“嗨,他说他没偷东西,你听见了吗?”
Jimmy惊讶地看见那个说话的警察听了他的回答,立刻笑了起来,转头望向另一个。
“是吗?我什麽都没听见。”另一个笑著说。
话音未落,不等Jimmy反应过来,第一个警察手里,警棍劈头盖脸就砸了下来!!
接著有几只手大力抓著他的头发和衣服,就在问讯桌上提起了他,几只警棍几乎同时落在身上。
“垃圾!”他们恶狠狠地骂著他,警棍在他头上身上呼呼生风。
Jimmy还从没有体验过,人可以被这麽野蛮的对待。
从那一刻起,他开始对“不公平对待”和“阶层”这两个词有了彻骨的体验。
他挣扎著,试图抗拒,“我没拿……你们……我要去……”
他刚说出“投诉”两个字,警棍的密度和力度突然加大了。
“投诉?!”
“妈的!你还敢提这两个字?!”四个警察狰狞的骂起来,“你这个渣滓!”
血从他额头滴了下来。
许久,Jimmy被放了开来,被谁一脚重重踢回了椅子边。他的眼睛肿了起来,看不清东西。
“──你的钱在哪儿?”他们再次问他。
“什麽?”Jimmy大口的喘息著,一只眼睛上全是血,他的眼前一片模糊。
“吐出钱,就放你走。”几个警察笑起来看著他。
“或者还是你想重新回牢里?!”
“让他们操你的屁股?那是你爱做的事,啊?!你这个渣滓!”他们骂著他吓唬他。
“放在哪儿了?!”
Jimmy的心一紧。
他们提醒了他是谁:他应该刚刚出狱。
他想起了他的案底,他不能在牢里度过後半生,上帝!
“不要……求你们……我没偷他的钱。”Jimmy示弱了。
腿上挨了重重一脚,Jimmy向前跪倒在了地上。
“你听明白了──”一个警察凑近了他的脸,抓起他的头发,把话说明白了,“我们没有问那两百块钱在哪……我们问的是……你的钱在哪儿?妈的!你这个该死的垃圾!”他猛地松开了手。
Jimmy喘息著跌到了椅子後面。
上帝!他的心彻底凉了。他听明白了。
Jimmy说了出来。
他们出去了。
在过去的生命里,Jimmy从没想过,为了两百块钱,他会被打成这样。
他从不知道几百美元、几十、几块对很多人,是那麽重要。
他知道自己不能反抗,他不能让事情闹大。
他只能咬牙忍受下来。
值班医生进来,简单地处理了一下他头上的伤。
傍晚时,Jimmy回到了家。家里一团凌乱。
他们拿走了他所有的钱。三个月,超市发的工资。
不用说,那超市显然不会让他再回去了。他隐瞒了犯罪记录。
**********************
Jimmy重新开始在城市里游荡,找寻生存的机会。
三四天後,一个警察到他正在打工的的餐馆里来找他。
Jimmy跟著他走出来,拐进了僻静的巷子。
“几天之前,有几个警察打了你?”警官眯起眼睛打量著他。
“呃……”Jimmy看著他,不知道该不该承认这回事。
“我是那个警署的警长,我当时休假了。”警官慢条斯理地说道。
“……”Jimmy胆怯地看著他,不知道他的意思。
那警官看起来和颜悦色,可是那闪烁的眼神,却让Jimmy不敢信任──他是来替他们道歉的吗?
警官抬了抬手示意。
Jimmy看明白了,自己把手举到头上,转过身。
警官简单搜了身,没有发现能当做武器的东西。
“你叫什麽?!” 警长在他背後问道。
“……”Jimmy犹豫了一下。
“问你呢!为什麽不说?!”背後的人神态狰狞地问道。
“Jimmy……”
“姓什麽?!”
“Perry……”Jimmy说了。他照规矩拼读了出来。
“听说他你曾经想投诉。”警长再次慢条斯理地问道。
Jimmy看不见警长的动作。
“不用了──”他犹豫了一下,想说那事情已经过去了,可是他刚一张口,闪电般地一只手已经粗暴地把他按在墙上,脸就被重重贴在粗糙的砖头上,电击器顷刻狠狠抽在他的背上!
钻心的疼痛,让Jimmy心脏剧烈跳了起来,汗淌了下来。
只有几下,Jimmy就像只没有半点力气的人形跪在了地上。
“在你为了几块钱舔人家老二的时候,我看过你的档案了!你这个渣滓!”警长再次说话了,“滚回你的老家去吧!”
“你休想到我的地盘来捣乱,听明白没?!”
电击器一下下落在Jimmy的身上。
Jimmy绝望地伏在地上,低声号哭了出来。
“从现在起,我会看见你一次,就收拾你一次!!!你这个猪猡!直到你从这儿滚出去!!你他妈的听明白了吗?!”警长狠狠地说,最後踢了他几脚,离开了。
他真正的噩梦,就从那时开始了。
**********************
Jimmy试过换城区,但之後那一带的住处最廉价,换了几次之後,他只能又重新回来。
几天之後,Jimmy终於在几个街区外,找到一份工作,不外乎还是在一个墨西哥餐馆里端盘子。
可是那个下午,他的梦魇来了。
警长开著车兜了个圈子,到门边,远远指了他一下,跟老板说了几句,Jimmy立刻被开除了。
就在那天下午,他回到家时被房东驱逐。
“房东当天就把我的东西扔了出来,我睡在街上。”海滨别墅里,Jimmy平淡地说。
那个下午,他照老样子回了住的地方,跟门边的小孩儿打招呼,然而,一个大人一步跨上来,一把抱走了孩子。
──几乎就在那几个小时之间,那一带所有人似乎都知道了他是谁,过去是什麽人。
那个晚上他睡在了地上。
结果很长一段时间Jimmy没有地方住,他睡在街道上、睡在大桥下面、睡在公园里、睡在地下通道的通风孔道上,在警察来驱赶时,匆忙逃掉。
从那以後,他几乎再也找不到工作了。
一两个月之後,Jimmy终於租到了一间狭窄的小廉租屋,周围全是跟他一样的人:惯犯、流浪汉,无处可去,无家可归,无人稀罕的男人们!
偶尔也有被生活压榨得暴躁的女人。
在那里,人人横目相向,没有谁会怜悯谁。
连那些被生活苦苦压迫的女人,跟表面看上去几乎失去了性别特征一样,早已失去了内心的温柔。
这就是他的生活。或者说,Jimmy生活的开始。
Jimmy也碰到过各种各样的骚扰。
有时那些家夥们欺负他,甚至就在街上打劫他刚刚想办法弄到的钱。
可是Jimmy更本不敢还手。
因为他们威胁他会报警。
Jimmy害怕警察,他太怕他们了。
他害怕他去了警署,之後就是监狱,之後他就再也出不来,一辈子就在那可怕的地方度过了。
他们知道他不敢还手,於是就更加有恃无恐。
在Jimmy的印象里,达拉斯的天空,没有出过太阳。
(To be continued……)
终极往事185上
185 上
Jimmy跟著另一个混混慢慢学会了抢劫和偷东西。
大约过了半个月,两个小夥子招呼他一起干活。
Jimmy在路边望风,那两个家夥意外碰到了反抗,一个就在Jimmy眼前被砍断了一只手,另一个被猎枪轰在胸口,当场就死了!
Jimmy匆忙间拼命逃脱了。
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。
Jimmy周围目睹的东西,每天都在动摇他薄弱的生存意志!
“你无法想象,那是怎样一种生活状态。”别墅里,Jimmy说,“每天我都能听说谁谁谁死了!谁谁谁被抓了!!!”
“或许我能选择打打杀杀活下去,混黑帮、以命搏命;但是你知道那是怎样一条路:打人者必定被人打,杀人者被人杀!!我已经亲眼目睹会有怎麽一个结果!所以,我宁可选择偷窃。”
Jimmy明白,要想让自己有一天还能回头,要给自己留一线生机,他只能偷东西。
於是,Jimmy小心地搜寻易下手的目标,提防著他们手里的枪,也担心著街头的警察。
“一开头等饿了几天肚子,再也没东西吃的时候,我才去偷。慢慢偷得熟练了,就看谁不顺眼就偷谁;有人来收保护费,我也照交。”
“──可说到底,你又见过多少真的是“偷”东西的。我是说不拿著枪去抢、或者入室盗窃的。”海滨别墅里,Rene笑道。
“所以我还是总会经常偷不到什麽,很多时间都在饿肚子。”Rene说。
──近两年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。
Jimmy一点点绝望。
他的精神和肉体一起虚弱下去。生命像风中的芦苇,脆弱易断。
他早已忘记自尊。有一天连狗都不如的时候你又如何珍惜颜面与尊严。
他像是看著自己一点点沈向水底,却没有挣扎上岸的能力,只能让水从头顶淹没。
“我总是觉得,我迟早或者跟他们一样的结果,或者更糟,或者坐牢。”他很清楚这一点。
当然,还有一条路,就是去pub。
Jimmy知道那一带的俱乐部和酒吧。
“很多人让我去那几个酒吧。”
城市的那一带,白天很安静,到了夜晚,就会显现出一片寻欢作乐场所,异性恋的、同性恋的、满足人们各种隐秘的趣味。但是Jimmy清楚,出卖自己同样也是一条不归路。
“我甚至在那门前转过几圈儿,但我知道,我不能去。”
──终於到了那个初春。
Jimmy又被赶到了街上,已经三天没有正经吃过东西。
饥饿迫使他再次转到了那条酒吧街上──寻欢作乐的人是最好下手的目标之一:他们身上揣著现金,有时喝得太多,甚至察觉不出丢了东西;有时,那些白天正襟危坐的中年人,背著家人到这里偷偷发泄,於是发觉了却不敢声张。
──那是Jimmy得手机会最多的一带。
在街口边,Jimmy盯上了一个。
那是个单身客,戴了个眼镜,有些谢顶,穿了件格子外套,样子像政府或是写字楼的办事员,举止却很傲慢,付出租车钱时,忙著骂司机绕路,却让Jimmy窥见了他钱包里的现金。
Jimmy悄悄地跟著他。
拐过弯, 那家俱乐部门前,灯光闪烁音乐喧闹。
黑洞洞地大门,像一张噬人的大嘴,无声地发著吸力。
门边立著两个东张西望的保安。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