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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月初,黄昏。
京城,星街,人来人往。
凭我多年的相人经验,我一眼就知道那个人是lostboy。
只是,我没有想到在网上那么忧郁绝望的男孩会长得那么阳光。
狗日的,lostboy啊,你爱上的那个男的是干什么的,除非他是直人,不然不应该不动心啊。
有机会要是见了那狗日的,一定要点点他。虽然优秀的男孩很多,但是非常非常优秀的男孩还是凤毛鳞角的,该珍惜且珍惜。
见过无数的男人,从来没有人能让我如此惊叹,看着Lostboy的阳光气质,我恨不得就想把他搂在怀中。
然而,毕竟我还很稳健成熟男啊。
人么,毕竟是高级动物。
我知道,一样东西想要得到,最需要先动的不是手,而是脑。否则,欲速则不达。
那些徘徊在幸福之外的人们啊,少点叹息,多用点脑子吧。
是不是说这种话是找抽型的?
我对他笑笑:"我想你应该是lostboy吧。"他对我也笑笑,很腼腆的那种,点了点头,我很有绅士风度的对他说道:"去星巴克喝咖啡,还是去肯德基喝可乐?"他笑了笑,发音生硬的答道:"肯德基,我喜欢喝加冰的可乐。"
主随客便。
当带冰的可乐,喷香的署片买来后,我慢慢的坐下,看着他斯文的先把可乐端到我的面前,然后把酱撕开,慢慢的挤到署片上,我悠闲的喝着可乐,等着他先说。
知己知彼,百战不殆。
可是这个lostboy好像完全跟网上变了个样,不是那个冤主了,不是给我发qq没完没了的那个人了。他依然是喝着他的可乐,只是因为我不发一言,他人才显得有点不太自然,然而,这正是我想要的。
冷场,继续僵持着。我依然不急,我相信最终沉不住气的绝对是他。
为什么呢?
因为他还年轻贝。











